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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USB充电接口产品2017年1月1日起需3C认证

浏览次数: | 2017-01-19 16:55
带USB充电接口

       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2号公告,自2017年1月1日起,对于带有USB充电接口产品,未按要求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

        据悉,当前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带有USB充电接口的插座、台灯等多功能产品,消费者无需自备充电器即可直接充电,虽然方便了消费者随时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个人电子消费品“补充能量”,但是存在触电等安全风险,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,国家认监委明确将此类功能产品纳入3C认证范围。

        亿博检测提醒:消费者在寻求充电“方便”的同时,切勿忘记安全,请选购已获得3C认证产品,相关进口商、生产厂家需密切关注,商场、超市需在2017年1月1日下架所有未获3C认证的上述产品,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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